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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所皆知,電燈的發明者是愛迪生,在當時用煤氣做照明的年代,電燈屬於一種創新研究。卻鮮少有人提及發明出電燈的愛迪生,之後如何推展電燈業務的?
燈泡  
(圖片摘自呢圖網)

17世紀的美國,人人習慣用煤氣做照明的能源,對於用電發光這種節能環保的新穎科技,遠遠超出社會大眾的認知範圍,且當時的既得利益者-煤氣燈業者,無不打壓電力照明產業坐大。

愛迪生為了突圍,選擇「與狼共舞」,主動找上當時煤氣燈產業股票的最大持有者威廉.范德畢(William Vanderbilt),分析電力照明未來的前景,說服范德畢投資電力照明系統。除可坐享煤氣燈產業,同時孕育電力照明,發揮趨避風險的作用。

於是,1880年,愛迪生在威廉的幫助下,踏入照明市場,但隨即又面臨另一個窘境—技術人員的短缺。
當時的美國職校體制並無教導學生如何配電、接線、安裝電燈等技術的訓練,空有燈泡與電力,愛迪生仍無法推廣電力照明。後來,他先找安裝警報器的工人來進行配電訓練,成為首批安裝工人;再去找高職院校,提供培訓、獎學金與保證就業等利多誘因,使得更多學生投入電力照明的行列,為電力照明帶來了充沛的人力。愛迪生的「因勢利導」策略,又成功克服了機構的制約條件。

有了燈泡、電力與人力,愛迪生在面臨政策性打壓之際,遂成立一間煤氣公司,並學習自來水管線、電話管線、煤氣管線與弧形燈管線(煤氣燈照明管線)等埋管技術,取得道路開挖的執照。

關關難過關關過,解決了技術人員、管線舖設的問題後,愛迪生又面臨另一個阻力:使用者。美國市民多年被媒體的負面報導影響,質疑電力照明的安全性,且對煤氣燈的收費方式與管線配置邏輯習慣無法一時改變。

於是,愛迪生將計就計,沿用原有煤氣燈的配線方式與開關設計,不企圖改變使用者習慣,更裝設了一個仿製煤氣燈計費表的電表,祭出使用者可免費享有六個月的電力服務方案。事實上,這個電表根本沒有在運轉,這一招「瞞天過海」之計,讓習慣煤氣燈的客戶不知不覺中採納了電力照明。

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教授-安卓.哈格登(Andrew Hargadon)說,愛迪生不單單是位發明家,也是位謀略家。透過與狼共舞→因勢利導→偷天換日→將計就計→瞞天過海→暗渡陳倉等計謀,以柔克剛,巧妙迴避當時體制,世人也因此得以使用如此便利的設計。

本文整理自總裁學苑
專題:愛迪生的燈泡連環計 (2011-09-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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